安全工作通知
时值春季,为做好我校春季安全工作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通知如下:
1、 由于供暖期已过,室内温度较低,各单位及学生寝室内严禁使用“电热器”、“蜡烛”、“电炉子”、“电褥子”、“热得快”、“酒精炉”等非工作及学习用电器。
2、 由于春季天旱风大,严禁任何人在室外动用明火。
3、 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及在办公室、寝室内存放管制刀具。
4、 禁止带校外人员到寝室逗留、过夜。
5、 学生要增强安全防盗意识,钥匙丢失及时更换门锁,贵重物品(手机、CD、MP3等)不随意放置于床上及桌面上易暴露的地方,不要在寝室内存放大量现金,学生离开寝室要将门反锁,发现可疑人员要主动询问及时向值班人员或保卫部门报告。
6、 学生要增强防骗意识,警惕一些不法分子以遇困学生、遇困民工为幌子,骗取学生同情,骗取钱财后逃之夭夭。学生对各种诈骗犯罪可疑行为,要及时举报,机智应对。
7、 谨防外来人员到学生寝室内推销各种商品(手机卡、化妆品、学习类报刊),以免被骗取钱财,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保卫处
2010年4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