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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口迁入办理程序
2018-04-10 14:14   审核人:

1、新生入学先在院、系、部报到并领取学号后,凭录取通知书、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。

2、新参加工作的教职工,凭校人事处的《校内人员调动工作通知》、《报到证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》、《户口迁移证》、近期小二寸照片两张,以上材料除照片外须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办理入户。

3、由外地调入我校的职工及随迁人员,持我省市人事部门签发的《调动人员批准通知》、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》、《接收单位介绍信》、《原户籍地证明》,到公安机关签发《准迁证》;再凭《准迁证》、《户口迁移证》办理落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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